

各位股东: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温州银行董事会
二、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报到,9:00开始),会期半天。
三、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
四、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2409号温州万融商务大酒店二楼万丽厅。
五、会议议题:
(一)《关于修订〈温州银行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温州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关于选举汪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七)《关于延长〈关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八)《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温州银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机构股东须向本行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本人须到本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
(三)大会见证律师。
七、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登记截止时间:会议召开前一天上午12:00。
(二)机构股东凭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身份证登记。
八、注意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当天上午9:00前到会场办理签到参会,逾期不予办理。
(二)未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要素不全的股东不予办理委托事项。
(三)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与住宿费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温州车站大道196号温州银行十楼1007室。
(二)联系人:陈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97097、88990092。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温州银行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