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持卡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实行新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计费标准。根据新的手续费标准,为更好地完善持卡人服务,自2016年9月6日起,银行卡相关积分规则调整如下:
一、信用卡
信用卡(公务卡除外)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可积1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公务卡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可积1.5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5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
二、借记卡
借记卡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积1分且单笔1000分封顶,当天总积分2000分封顶;借记卡通过优惠类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分且单笔1000分封顶,当天总积分2000分封顶;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
详情请致电温州银行客服96699(浙江省)、962699(上海市)、0577-96699(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