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股东: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温州银行董事会
二、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报到,9:00开始),会期半天。
三、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
四、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东游路口温州新南亚大酒店7楼如意厅。
五、会议议题: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16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安排的报告;
(三)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决算的报告;
(五)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六)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关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事项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吴松泉、王向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关于2016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十四)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温州银行2017年5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法人股东须向本行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须向本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
(三)大会见证律师。
七、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时间为准),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12:00。
(二)法人股东凭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登记。
八、注意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前到会场办理签到参会,逾期不予办理。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请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前送达会议现场,未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要素不全的不予办理委托事项。
(三)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与住宿费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温州车站大道196号温州银行十楼1007室。
(二)联系人:张海婴、林炳杰。
联系电话:0577—88999906、88990011。
传真号码:0577—88990092。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提案表